17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从今年开始定向培养医学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其中,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1600人,医学专科毕业生(检验、放射、公共卫生)1000人。今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2350万元,每年定向招收866名左右(其中,本科533名、专科333名),分三年招录完成。
培养范围
报考省内指定高校医学专业的高考生
“凡是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国家统一高考、报考省内指定的普通高等院校医学专业的高考考生均在此次培养范围内。同时,省财政将按实际录取报到定向生人数,本科生每人每年7000元,专科生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直接向培养院校划拨培养经费。也就是说,定向生学习期间均将获得减免学杂费的优惠。”有关人士称。
考试录取
已被录取的定向考生不退档
据悉,定向生参加全国高校统一入学考试,与非定向招生同时录取。培养院校定向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省高招办补充投档,培养院校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已被录取的定向考生不再退档。
定向就业
到定向的乡镇卫生院工作
定向生学习期满取得毕业证书(本科须取得学位证书),根据定向培养协议,凭报到证到定向所在县(市)卫生局报到,由县(市)卫生局统一安置到辖区内的乡镇卫生院工作。县(市)卫生局需在两个月内完成定向生报到就业工作,统一为其办理人事编制和工资关系。
同时,定向生到乡镇卫生院报到后,由县(市)卫生局安排到县级医院工作一年,并在临床科室轮转,学习临床工作经验。工作满一年,由县级医院对其进行考核后(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晋级的依据),回定向的乡镇卫生院工作。
定向生毕业后,由培养院校将毕业生档案直接寄往定向的县(市)卫生局统一保管,定向生要履行协议,毕业生主动到定向的县(市)卫生局报到。如果违反协议,将按以下办法处理:退还全额学费,缴入国库;不予报考职业(助理)医师资格;不予办理职业(助理)医师资格注册;5年内不转递毕业生档案;全省县级以上单位5年内不予入编录用。
政策保障
保证到乡镇卫生院有编有岗
据介绍,定向生将纳入编制内管理,保证定向生到乡镇卫生院有编有岗,但是定向生在乡镇卫生院连续服务时间至少5年。定向生除享受国家统招毕业生同等待遇外,还享受到乡镇以下工作大学毕业生的优惠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现行有关规定核定参加工作的定向生的工资待遇。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薪级工资可高定2级;在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薪级工资可高定1级。
同时,培养院校应对定向生提供优惠政策,在助学金和奖学金方面予以倾斜。定向生的职称晋升享受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倾斜政策。
此外,将培养定向生成为当地技术带头人,鼓励和支持定向生参加更高层次的在职医学学历教育,安排参加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和到上级医院学习进修,每5年至少进修一次,时间不少于3个月。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在基层服务时间内。
■实习生刘浏、记者王欢